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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培育,成都计划3年内聚集大数据从业人员超10万

来源:天虎科技 发布时间:2019-05-15 11:42

近日《成都市引进培育大数据人才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印发,提出成都每年力争引进10名国内外顶尖大数据人才,评选认定100名大数据领军人才,培养1000名中高级大数据专业人才。至2020年末,储备6000名各类大数据人才并带动聚集大数据相关从业人员6万名以上;至2022年末,储备10000名各类大数据人才并带动聚集大数据相关从业人员10万名以上。

同时,通过鼓励各类培训机构扩大招生、提高质量,鼓励各类人员参加大数据专业培训等配套措施,力争至2022年末,把成都建成国内一流、中西部领先的大数据人才高地,为打造“西部数都”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实施办法》将自2019年6月8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建设“西部数都”,亟需人才支撑

5月12日,在2019首届天府大数据与数字经济发展论坛上,天府大数据国际战略与技术研究院联合中国科学院虚拟经济与数据科学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大数据挖掘与知识管理重点实验室、成都市大数据协会发布了《2018全球大数据发展分析报告》。

报告显示,大数据价值创造应用已经渗透到中国政务、零售、交通、医疗、教育、公共治理等各个领域。中国大数据领域论文占全球的比例从2015年的3.4%增长到了2018年的22.8%。大数据论文被引用次数的比例从2015年的1.8%增长到2018年的20.8%,并超过美国。目前中国的大数据产业相关人才数量占比全球最高,达59.5%。其次为美国,占比22.4%。

虽然中国大数据产业人才占比全球最高,但中国的大数据产业人才仍然存在着较大的缺口。中国的大数据产业相关人才仅占中国整体就业人口规模的0.23%,而美国占比0.41%,韩国占比0.43%,芬兰占比0.84%,以色列占比1.12%。

而今年初,成都印发了《成都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工作方案》,明确将以建设“西部数都”为核心目标,到2020年,重点培育3至5个大数据产业集聚区,推进政府数据开放数据集1000个以上,打造行业大数据应用示范20项以上、专业性大数据服务平台和行业加速器10个以上,制定大数据标准规范10项以上;力争培育大数据独角兽企业1家以上,培育收入规模超10亿元大数据企业5家以上,培育收入规模超亿元大数据企业40家以上;大数据核心产业产值突破800亿元。

产业发展,人才先行,要达成这些目标,没有人才支撑是不行的。因此成都的大数据产业人才政策接踵而至。

据了解,在充分学习借鉴上海、重庆、贵阳等城市经验的基础上,成都积极组织开展大数据人才工作调研,结合实际起草了《成都市引进培育大数据人才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在起草过程中,共四次征求11个市级有关部门及部分大数据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最终形成了送审稿,并获得通过成为正式政策。《实施办法》创新了7项支持政策,相较于上海、重庆、贵阳等城市已制定的相关措施,引领示范作用更强、导向作用更为明确。

人才分层,政策细化

《实施办法》将大数据人才分为顶尖人才、领军人才、中高级专业人才三个层次,并详细定义了各个层次的人才。其中领军人才主要指成都市大数据企事业单位的创始人、核心管理团队成员或技术负责人;中高级专业人才,主要指从事大数据分析、架构设计、数据治理、软硬件产品设计及研发、应用、算法研究、可视化等领域的创新潜力人才,覆盖范围较广。

针对领军人才的评选工作,申报人工作关系在成都市,并与成都认定的大数据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符合《实施办法》对领军人才的定义,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通过所在单位进行申报:

申报人所在单位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或者上一次融资后估值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申报人所在单位注册满两年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具有行业特色及创新性商业模式,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30%以上;

申报人税后年薪50万元以上;

入选省部级人才计划或以上;

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前三名完成人,或国家科技奖励二等奖及以上前五名完成人。

对大数据领军人才会给予以下支持:

对当选者每人给予10万元奖励;

支持参选国家级、省级各类重大人才计划、工程,支持申报“成都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等市级人才项目;

对满足条件的优先发放“蓉城人才绿卡”,分层分类提供住房、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园入学、医疗、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创业扶持等相应政策支持;

对领军人才进行大力宣传,帮助提升个人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

此外《实施办法》还提出,对引进的大数据顶尖人才和团队,给与60万元至500万元资助,对诺贝尔奖得主来成都创新创业的,最高给予1亿元综合资助;对千人中高级专业人才给与相应的培训费补贴或安家补贴,并全额报销有关职业证书的考试费用。

揭示未来成都大数据产业人才工作特征

根据《实施办法》,未来成都的大数据人才工作,或将呈现出如下几大特征:

一是人才梯队体系完善。《实施办法》对大数据人才体系构建进行通盘考虑,按“顶尖人才”、“领军人才”、“中高级专业人才”三个层次,以“引进一批、激励一批、培养一批”的方式,分层分类制定了政策措施。

二是执行落地能力强。将大数据人才培养工作纳入全市人才工作培养体系,《实施办法》共有8条政策措施承接了《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等文件的既有条款,可直接根据相关实施细则实施。

三是大数据专业人才培育能力将大幅提高。针对大数据人才稀缺的现实情况,加强了培育投入力度,除了针对驻蓉高校的相关政策外,尤其为支持本土专业培训机构做大做强制定了专门政策条款,提出对每年培养大数据中高级专业人才200人以上的专业培训机构,按培训项目成本费用的50%给与最高80万元补贴,同时鼓励国外知名大数据公司来成都设立培训基地,导向非常明确。

四是人才管理将更加严格。《实施办法》提出建立大数据领军人才日常管理制度,建立人才信息库,动态掌握人才管理、考核评估情况,并实行全过程监督。还要建立动态退出机制,对弄虚作假、违反学术道德的入选者,收回奖励取消称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是人才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将进一步得到调动。《实施办法》提出鼓励企业通过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大数据人才,如引进人才符合规定,按引才成本的50%给予企业最高10万元补贴。

另附实施办法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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