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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07日热点舆情 消费者"差评权"不容忽视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8-11-07 12:12

一、热点新闻数据

新华网炫知传播力分析系统显示,今日互联网传播力前五名分别是:

二、热点话题辑要

差评惹来卖家威胁 谁来保护消费者的“差评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据媒体报道,在北京某大学读大一的小美在美团外卖订购了一款蛋糕,收到后口感特别不好,就给了商家一个差评。此后,卖家开始在私信中人身攻击小美,而且语气非常强硬。据记者了解,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服务大多都建立有评价机制,但是买家给差评后常常会面临商家的骚扰、恐吓。

网民“江德斌”:评价模式还需进一步完善,应简化投诉流程,提高违规惩罚力度,确保消费投诉渠道畅通无阻,迫使商家将重心放在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上。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研究员赵占领:评论本身是一种重要的信用体系。对于消费者而言,正当的评论一方面有助于加强对商家、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的监督,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消费者更全面地了解商品以及商家服务等方面的真实情况,有利于消费者作出一个更好的购物选择。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消费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选择权和表达权。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了经营者不得刷单,不得删除消费者评价,应该尊重消费者的评价权,对消费者的评价进行删除是不允许的。明年1月1日起,电商或平台如果删除消费者评价或进行恶意骚扰,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燕赵晚报:如果差评成了高风险行为,消费者权益也就沦为空中楼阁。凡是消费者基于自身感受和体验所作出的评价,都应予以尊重,这是经营者的基本义务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关键所在。具体来说,除要求电商平台全面展示各种评价外,还应采取得力措施维护消费者“差评权”。如健全信息保护,利用技术手段对评价进行匿名化处理,让商家不知道谁是差评者,进而让消费者毫无顾虑地行使差评权,对提升商品质量和健全市场竞争秩序形成倒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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