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和《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对短视频内容、技术等方面作出详细要求。
对此,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部法律系副主任郑宁说:“2017年,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就通过了《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成为这两个文件的依据。”
“‘互联网+’给国家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给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对于短视频的管理,规范治理的方法十分重要。单纯依靠政府管理部门,会出现‘不好管、管不好、管不到位’的情况,这就需要‘软法+硬法’相结合的治理理念。”陕西师范大学网络与新媒体系主任郭栋说。
在郭栋看来,如果国家出台的法律规章和制度是“硬法”,那么行业协会、自媒体平台机构自身出台的一些类似于行业准则、职业道德、信息传播伦理等做法则属于“软法”的范畴。
短视频监管对标长视频
审核标准更加严格细化
《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规定,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履行版权保护责任,未经授权不得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不得转发UGC上传的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片段等。
对此,郑宁说:“《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的实施,将对网络短视频平台行业进行一次重新调整,短视频平台从人员配备、技术手段、内容规范等方面都需要进一步加强。”
《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中也对短视频的内容作了进一步的规定,总共21条,包含100条小细则,其中包括网络播放的短视频节目中不得出现损害国家形象的内容;不得出现损害革命领袖、英雄烈士形象的内容等。
对此,郑宁说:“《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的主要影响在于审核标准更加严格,而且更加细化。”
郑宁说,此细则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所列10条标准,以及《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第四章第七、八、九、十、十一、十二条所列94条标准制定。这些多用于互联网长视频内容方面的管理,此次以长视频内容管理规定、审核通则为基础制定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可以看出,有关监管机构在短视频内容管理工作上已经开始与长视频管理审核标准对标。
不过,在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刘德良看来,这两个文件是由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而协会本身没有执法权力。
“这两个文件不是行政法规,强制力不够,而且现行的法规也有相关内容规定,只是没有细化,但规范可以起到督促和建议的作用,可以让人们更加重视。”刘德良说。
划定更为严格明确红线
统一标准提升可操作性
自2018年年初点名约谈,到2018年年中“剑网2018”专项行动,再到此次《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和《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的发布,一年时间里,短视频监管政策正式落地。有人认为,这两个文件的发布很可能直接改变短视频产业的内容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
那么,这两个文件的亮点是什么?对此,刘德良直言:“最大的亮点就是相关部门已经开始重视短视频行业了。”
在郑宁看来,亮点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要求网络短视频平台建立总编辑内容管理负责制度;二是对审核员的数量和素质提出了要求;三是建立“违法违规上传账户名单库”,并实行信息共享机制;四是对短视频版权进行规范;五是在技术管理规范中,强调应当合理设计智能推送程序,优先推荐正能量内容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的建立。
“在《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中,除了对大众都了解的红线,比如对‘攻击我国政治、法律制度’‘台独’‘损害国家形象’等作了明确规定,还对很多内容作了更为严格详细的管控,同时还举了例子,有助于统一审查标准,提升审查的可操作性。”郑宁说。
加强监管规范行业秩序
促使平台提供优质产品
近年来,国内网络短视频平台大量出现,短视频以其视听化自我表达、群圈化分享推送、随时随地传播、碎片化时间观看等特点深受广大青少年的喜爱。
“可是,由于缺乏监管,一些用户为了吸引关注度,在平台上发布大量‘三俗’视频,也引起了社会舆论的抨击。出台《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的目的在于加强对网络短视频的监管,这对于规范行业秩序有一定积极意义。”郑宁说。
郑宁认为,通过行业协会的推动,促进短视频平台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弘扬主流价值观,为社会注入正能量,抵制防范低俗有害内容传播,对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的出台也有其积极意义,它统一了不同地区、不同平台的审核标准,有利于规范短视频传播秩序,提升短视频内容质量,促使网络短视频平台提供更多符合主流价值观的产品。”郑宁说。
“管理学上把‘组织外部环境中受组织决策和行动影响的任何相关者’称为利益相关者。借用这一概念,短视频治理中的利益相关者,包括相关职能部门、各短视频平台方、短视频内容发布者、短视频内容消费者等。”郭栋说,这两个文这两个文件的出台就是把这些利益相关者全都纳入到短视频的治理过程中去。
郭栋说:“通过寻找利益相关者、‘软法’和‘硬法’结合等措施,最终能实现透明、有效、公正的短视频治理模式。”
不过,在刘德良看来,两个文件更多的是起到建议作用,如果大家都遵守,对网络环境和传播正能量会有很大的好处。“但其毕竟不是强制规范性的文件,不能替代法律,相关部门还是应该制定一个基础的底线,然后慢慢进行改进和提升。在法律框架下,短视频环境自然会有很大改善。同时,惩戒和打击力度要加强,避免出现打擦边球的行为。”刘德良说。(韩丹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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